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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维修电工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培训班的通知

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撰稿人:继续教育中心     发布日期:2016-07-14

为落实我省、市相关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和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的队伍建设和培养力度,提高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意识,东莞市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计划举办相关专业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等级及费用(含鉴定费、教材资料费、实习材料费)

1.维修电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2600元/人。

2.维修电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2800元/人。

3.维修电工(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3000元/人。

二、报名时间:

维修电工(技师、高级技师):即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计划开课时间:2016年9月25日)

三、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维修电工(高级)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含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已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或高技以上毕业班学生。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对口毕业班学生。

(6)取得相关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已得中职学校,技校本专业毕业证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

(8)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以上。

(二)维修电工高级(技师)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或2年以上)的。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校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

(结)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取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三)维修电工(高级技师)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含1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资料

(一)维修电工(高级)

(1) 《广东省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一份

(2) 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

(3) 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 工作证明(2014年新版,所在盖单位盖章)(不能有涂改)一份

(5) 本人近照大一寸白底彩照或黑白免冠近照5张(冲洗版)。

(二)维修电工(技师及高级技师)

(1)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1份

(2) 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 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 工作证明(2014年新版,所在盖单位盖章)(不能有涂改)1份

(5) 本人近照大一寸白底彩照或黑白免冠近照5张(冲洗版)。

(6)《广东省技师、高级技师资格报考申请表》 3份,单位盖章。

(7)本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已考取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由省、市人社单位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书为持证者技术水平的凭证,是就业、受聘的有效证件。对符合政策的,可申请入户东莞或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东莞市技师学院/东城校区(莞龙路下桥36号市武警支队旁)继续教育中心 5号、6号窗口。

2、咨询电话:0769-22201627/22650213(苏老师/高老师/张老师)

莞市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1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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