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撰稿人:继续教育中心 发布日期:2016-07-14
为落实我省、市相关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和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的队伍建设和培养力度,提高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意识,东莞市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计划举办相关专业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等级及费用(含鉴定费、教材资料费、实习材料费)
1.模具制造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3000元/人。
2.数控铣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3500元/人。
二、报名时间:
模具制造工、数控铣工(技师):即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计划开课时间:2016年9月25日)
三、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技师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四、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资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工作证明(2014年新版,所在盖单位盖章)(不能有涂改)1份
(5)本人近照大一寸白底彩照或黑白免冠近照5张(冲洗版)。
(6)《广东省技师、高级技师资格报考申请表》3份,单位盖章。
(7)本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已考取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由省、市人社单位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书为持证者技术水平的凭证,是就业、受聘的有效证件。对符合政策的,可申请入户东莞或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东莞市技师学院/东城校区(莞龙路下桥36号市武警支队旁)继续教育中心5号、6号窗口。
2、咨询电话:0769-22201627/22650213(苏老师/高老师/张老师)
东莞市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1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