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宣传部 撰稿人:来源/东莞阳光网 发布日期:2022-03-25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严峻
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
其中包括核酸检测
有人觉得“不检也没关系”?
注意,可能构成违法!
无故未参加核酸检测,河北三河15人被立案调查
21日上午,河北三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为了排除疫情潜在风险,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三河市自3月13日起已连续安排多轮区域核酸检测,绝大部分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履行检测义务,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但工作中公安机关仍发现有极少数人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给全市居民带来了健康隐患。
为此,公安机关自2022年3月21日凌晨开展了区域核酸检测情况集中清查行动,截至上午8:30,公安机关对无故却从未参加核酸检测的张某某、李某、王某某、乔某某等15名情节严重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
深圳一男子躲家10天拒做核酸,被警察带走
近日一则视频曝光,深圳一男子躲在家里10天拒不做核酸检测,最终被警察带走。
防疫工作人员表示多次上门要求做核酸检测都无人应答:“你是不是十几天没有做核酸了?”
“有没有做核酸是我的个人问题!”男子理直气壮,认为自己不做核酸并没有什么问题,“我在我自己家里,门都没出过,我危及谁了?”
民警告知:(不遵守防疫规定),构成违法。
民警表示,这栋楼是管控楼,“你一个人没做,整栋楼都会因为你没有做核酸而受到影响,你觉得你讲不讲理?”
面对防疫人员的再三劝说 ,男子依然拒绝配合做核酸检测。最后民警表示要强制传唤,男子才穿上防护服跟随离开。
顶替他人进行核酸采样,两人被行政拘留
3月20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通报称,3月18日,警方接到“有人顶替他人进行核酸采样”的报警,遂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当日21时许,在南山区月亮湾花园核酸检测点,蒋某桥(男,37岁)违反防疫规定,持王某(男,31岁)核酸码代替王某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目前,警方以妨害社会管理依法对违法人员蒋某桥、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福建一女子多次未进行核酸检测,被拘5日
3月21日,福建石狮市公安局宝盖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排查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时,查获一名连续多次未参加核酸检测的违法人员。
经查,2022年3月14日至20日,租住在宝盖科技园一公寓的赖某未按照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通告的要求,连续多次未进行核酸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赖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石狮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知多D
问:有市民提出疑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人们进入饭店等公众场所前打开健康码“扫码登记”,这是不是法定义务?不“扫码登记”“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会涉及违法犯罪吗?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无故“不扫码登记”“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等行为属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请广大市民朋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主动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共同构建群防群控的防疫屏障
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
警方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