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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求校企合作企业的公告

部门:校企合作与就业处     撰稿人:校企合作与就业处     发布日期:2021-03-13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提升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是决定职业教育特色和质量的重要因素。为实现全力将我院打造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技师学院的办学目标,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办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寻求优质企业,校企合作共建精密制造学习型工厂。

一、 合作项目概述

1、合作项目:精密制造学习型工厂

本项目由东莞市技师学院提供生产、教学、办公场地以及设备设施。企业负责补充部分教学设备、实训设备以及场地装修,提供符合学生实习实训的生产岗位以及具有丰富生产经验的高技能水平的技术人员作为现代学徒制教学的导师。校企双方协商,共同将部分生产产品转化为教学载体,制定出既满足生产要求又满足教学要求的产教融合方案并共同实施。

2、学习型工厂面积2400平方米;办公面积600平方米

3、设施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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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在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二、合作企业资质

2、具备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公司及关联公司申报的专利不少于20个。

3、能合作开展产学研项目,每年合作开发的专利等项目不少于2个。

4、有培养学生精密制造相关技术实训实操的能力,如:CNC数控加工技术、电气工程技术、机械绘图技术、PLC编程技术、机器人应用技术、CCD视觉应用技术、检测算法技术、售后工程技术等。

5、有批量产品可供学生实习。

 三、合作有关内容

1、合作期限:2021年04 月 1 日起至2026年03月31日止。考虑到投入生产有一个筹备期,合同终止时间可按实际生产时间开始日顺延;

2、校方提供场地以及约定的设备设施, 企业方自行经营、自负盈亏;

3、双方协商产教融合教学计划,结合实际产品共同修订详细的教学实施计划,确保实习学生(含指导教师)参与生产加工全过程,由企业方有经验的员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带领学生一起完成生产任务。

4、企业方全额承担使用场地、机器的水电费,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其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5、每学期学期末企业向校方汇报设备运行状况。

四、校方职责和义务

1、校方按附件三所列清单的机器设备设施提供企业方使用以及提供与机器相关的书籍资料。校方提供的机器设备,按机器设备的现状交付企业方使用,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企业方承担。

2、如校方提供的现有设备设施并不能完全满足企业方生产需求,需增设相关设备设施,由企业方自行购买。凡企业方购买的设施设备,企业方可随时带走。

3、校方根据现有条件,尽量为企业方提供办公场地、加工场地、管理场地、物料仓储场地,企业方需配合学校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校方不得随意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

4、提供水电气等设施,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企业方承担。

5、保障场地环境、消防、安全设施达到国家的要求。

6、根据实际所需提供专职管理人员,协助双方的培训沟通工作。

7、保证企业方的物料进出自由及加工废弃物的自行处理权。

8、当有企业方的客户要参观工厂时,校方要配合乙方给予参观人员和车辆的放行。

五、企业方职责和义务

1、一切以学校的教学工作为中心,全方位服从和配合学校的安排。

2、派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培训讲师,其人员工资、福利及劳动保障费由企业方负责,与校方无关。

3、负责学习型工厂的局部改造和配套安装建设工作,提供管理软件,生产和教学所用的耗材和原材料。

4、企业方自行承担生产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方使用的场地、机器设备等维护和维修,由企业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企业方负责学习型工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环保责任,企业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环保责任和环保措施;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环保事故、或者因安全生产或环保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企业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为教学参观提供方便;共同制定实训计划;负责学生实训期间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学校实现工厂的ERP管理。

7、承担在生产实训中由于工作过失或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教学事故等的管理责任和赔偿责任。

8、选派资深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实训指导教师,定期为教师和学生举办专业技术讲座;帮助老师做零件加工的工艺分析;帮助提升老师的实际操作能力;帮助提升老师的工厂管理能力。

9、协助校方开发实训课题、完善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及认定方案。

10、配合校方完成各类省、市科技攻关、技术鉴定、科技奖项申报(含技术论文、专利、科技查新、经济效益)等技术推广活动。配合校方完成省、市职业标准开发。

11、帮助提升技师学院的学习型工厂形象指标。

12、让学生提前接触到实际生产的一切,提升毕业后学生的适应能力。

13、学生最后一年进入学习型工厂实习,达到顶岗水平,应与企业员工同工同酬。

14、学生实习期间,课程授课,企业提供场地、安排时间及技术人员协助。

15、学生实习后,企业有限选用学生。

16、完善实训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规范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并承担相关维护、维修费用。合同结束时,乙方需保证甲方机器完好率达90%(即能保证正常开机、关机及机器能运转,机器精确度的折旧损耗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17、合作时校方提供的设备第一次维修均由企业方负责。

六、报名须知

1、2021年3月18 日前企业递交报名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须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学习型工厂筹建方案》

所有材料一式二份,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 3月18 日前送达至东莞市技师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校企合作办公室电话:0769-22650281   联系人:赵老师。

2、2021年3月13日至3月18日,凡有意向报名的企业请与校企办联系,可安排实地考察。

3、2021年3月 19 日校方审核资料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放在校园网上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则校企双方签约。

 

东莞市技师学院

2021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1、关于寻求校企合作企业的公告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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