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校企合作与就业处 撰稿人:校企合作与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9-07-09
4月2-3日,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大庆,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副处长郭中华携同电子商务学院、东城学院等相关人员,分别前往东莞市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度才子集团、塘厦三正半山酒店、东莞志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5家校企合作单位,进行“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授牌,并看望了解实习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期间,石排人民政府副镇长梁广华、石排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梁伟强、副局长钟伟强、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办副主任罗尧均参加了该辖区企业的授牌仪式。领导们表示,政府非常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将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服务企业发展。并希望更多优质企业与我院对接,在原有基础上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校企深度融合,继续推进校企合作和技能人才工作发展。
授牌仪式后,张大庆副院长、郭中华副处长与各分院领导详细了解5家公司的学生工作情况,并与公司领导进行深入合作探讨。
2018年,我院已成功申报东莞宾馆、东莞中泰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庆泰电线电缆有限公等9家优质校企合作企业评定为“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是我院落实推进产教融合,合作双赢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院在人才培养方面与产业融合的良好对接,对推动我院教学实习、教育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起到了良好推动作用。我院将积极推进基地的运转,并推动更多优质的校企合单位成为“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共筑起东莞技能人才“摇篮”。
摄影、报道/赵伟荣
相关链接:自2017年1月11日起,在东莞市人民政府的同意下,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局印发了《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刘海光迅速组织相关院领导、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及分院领导召开研讨会,认真解读了《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经费管理办法》。经过学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和修改,对企业的走访调研,2018年选出9家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市局遴选。最终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学校对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考察,东莞宾馆、东莞中泰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庆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9家校企合作单位全部入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
东莞市定点实习实训基地的认定条件:
(一)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重视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具备建筑、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等相关资格条件及设备设施。企(事)业单位外围治安环境较好,安全生产无事故,师生安全有保障;
(二)企(事)业单位应具备可常年提供培训、承担实习实训任务的教学场地和实习实训场所,具备较为完善的职工食堂,能为学生提供相对独立的住宿场所,能满足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实习实训、企(事)业单位实践的需要,能一次性提供不少于10人实习实训的专业对口工位;
(三)企(事)业单位技术力量雄厚,能够安排实习实训指导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对于企业单位,需在本领域内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和领先的技术装备水平,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能够代表同类产业的发展方向,具备与先进生产工艺水平匹配的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每年的生产总值达到300万元以上。
基地补助政策:
(一)场地设备补助:被认定为定点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可一次性获得市财政补助10万元。
(二)实习补贴:定点基地在接收全市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期间(中职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期限为6个月),市财政按照每生每月高耗专业250元、中耗专业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