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宣传部 撰稿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1-09
校领导,各科室、各系:
为做好2012年度我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根据市人力资源局《关于做好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要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鼓励先进,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二、考核对象
(一)全市人力资源系统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含不占编制的随军家属)。
(二)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
1、撰写个人总结。被考核对象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1)本年度个人的岗位职责或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2)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包括所取得的成绩、经验或教训);(3)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4)个人自评考核等次。
2、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各科室、各系分管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考核对象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优秀等次名额控制在15%以内)。其中,校领导由分管局领导填写评语和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二)市局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等次建议对考核对象确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对象在考核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通知考核结果。待考核结果评定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对象。同时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反馈给考核对象在“本人意见”栏签署意见,签署意见后再将该考核表交回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结果奖励办法
(一)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规定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奖励。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实行以上奖励办法 。
五、有关要求。由于今天才接到市人力资源局的通知,时间非常紧,请各科室、各系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2012年的年度考核工作,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纸质文档各一式一份报送给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1月11日前将《考核登记表》交给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办公室
20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