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宣传部 撰稿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9-11
根据市人力资源局东人发[2012]52号文《关于
一、教育对象与重点教育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
一是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不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二是加强岗位自律教育。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党组织对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首先,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和局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收送“红包”,“吃、喝、卡、拿、要、报”,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其次,要加强岗位廉洁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使廉政要求和纪律规定落实到每个岗位,把反腐倡廉工作溶入到学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层面,确保党员干部不出现违纪违法的问题,着力打造廉洁型团队。第三,要进一步落实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加强岗位自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抵制不良之风。特别是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搞私下交易,不单独接受业务单位的邀请。学校内部的各项采购项目,要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购,并严格把好验收关。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教育。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必须从作风抓起。一要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要把为师生和教学服务作为各级管理干部的职责要求,既要创新服务方式,又要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二要强化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把组织的要求和个人的能力内化为动力,把真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
二、学习教育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及规范要求的“八个禁止”和“25个不准”;学习《廉政手册》,以及市党廉室《关于严禁奢侈浪费坚决制止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的通知》等教育材料,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教育形式以自学有关学习资料为主,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典型材料,也可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学习会、座谈会等。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从9月上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大致分为学习讨论、联系实际查摆问题、整改和总结四个阶段。党总支部将在今年年底,按要求对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进行评分考核。
三、工作要求
1、总支及支部成员要带头学习,加强教育指导和检查督促,真正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落到实处,抓紧抓好,力求教育实效。
2、上学期,学校党总支部开展了主题党课活动,一支部和二支部开展了主题党会活动,三支部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本学期各支部要继续开展未完成的项目,并将活动总结材料于9月25日前报党总支部。
3、结合庆祝建党91周年活动,9月下旬,按市人力资源局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电影《忠诚与背叛》,积极参加市局系统观后感有奖征文及动员全校教职工围绕廉政为主题的书画、摄影、手工艺等多种形式的文艺创作活动。
4、加强党务公开建设,完善党务公开的制度和载体,丰富党务公开的方式和范围,做好市人力资源局党务公开年度考核准备工作。
5、贯彻落实治理收送“红包”有关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及时上缴“红包”,报告收送情况,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带头承诺,签写《东莞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收送“红包”自查登记表》、《拒绝收送“红包”承诺书》,这两份材料每位党员干部职工聘员均需填写,于9月10日前报党总支部。
6、各支部要正确处理好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教育与做好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于9月25日前,向党总支上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10月10日前上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总结材料。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每位党员干部要联系学校和个人岗位实际,撰写一篇1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交学校党总支部。